近年来,巢湖市物业管理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新小区的物业管理仍然问题重重,业主投诉也不断增加。巢湖市房产局物业管理科负责人何光金向记者介绍了我市目前小区管理的现状,并详细介绍了如何才能让小区和物业朝更好的方向发展。
何光金介绍,在现行体制下,巢湖市物业管理没有坚持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经常出现“管到的看不到,看到的管不到”现象,管理上出现“死角”和“盲点”,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物业管理投诉日益增多。同时,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矛盾较多。一方面是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不到位、收费不规范等问题的投诉比较集中;另一方面,不少物业服务企业入不敷出、难以维持生计,物业服务企业叫苦不迭。
另外,开发商在选择物业公司的时候,设置的门槛不高,谁报价低谁胜出,忽视了物业公司的能力,最后使得小区管理混乱,业主受害。同时,我市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有待提高,另外物业工作人员素质不高,态度不认真,也制约了小区的发展。
巢湖市小区拥有物业管理的时间并不长,面对小区物业存在的问题,如何才能更好地促进物业的发展呢?何光金科长介绍,要推进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尽可能创造条件,使新建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全部实行招投标,实现市场化运作,逐步把物业管理纳入市场化的轨道,同时建立和完善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体系,并建立收费听证制度,公开听取业主们的意见,便于双方沟通交流,化解矛盾。
一方面推进制度的建设,另一方面加强对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管力度。促使物业严格按照规范开展服务,接受业主监督。加强物业的资质管理,加快物业管理诚信体系建设,将业主满意与否作为物业资质升降和物业管理优秀小区评选的依据加大物业管理费的征缴力度,促进物业进入良性循环。建立物业经理持证上岗制度,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维修不及时、收费不合理,导致大部分业主不满意的,经查实确不称职或经考核不合格的,注销其上岗资格证书,并在全市范围内不得再任职。
巢湖市旧城改造区域和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规划区居住小区内违章建筑、野蛮装修现象愈演愈烈。由于巢湖市房产局没有房地产执法队伍,使得很多工作开展较难,因此市房产局建议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由市公安局、建委、规划局、市容局、工商局、环保局、房产局等部门联合执法,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秦长生 司丹丹 汤荣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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